來源:安徽日報 11月8日 6版
(記者柳文)不久前,某地街道辦事處為關(guān)心慰問社區(qū)困難居民,為他們送去鮮魚500余斤,還為特困群眾送去了慰問金。有群眾在感激之余也感嘆,要是這樣的“送”平常多一些就好了。
其實,類似情況,筆者也有偶遇。前段時間,周末閑暇之余,筆者與志愿者隊伍一同走進社區(qū),為一些孤寡老人送溫暖。老人一邊連連道謝,一邊訴起苦來:“要是每個周末都有人陪,該有多好!哪怕吃穿上少點兒,俺們也無所謂! ”
為困難群眾送溫暖,給他們提供及時的幫扶是必要的,這是雪中送炭。因為,這些群體要么身有殘疾,要么下崗,要么年老體弱、缺乏關(guān)懷,他們希望能有好的收入,渴望過上更加美好的生活。然而,僅靠寥寥數(shù)次送去“柴米油鹽”,恐難以根本解決問題,一些群眾窮困依舊,仍然需要不停地為其“供血”。
為百姓送溫暖活動,除了物質(zhì)上的幫扶,還應從長遠考慮。對于不同的困難群體,要有針對性地提供幫助,千方百計想群眾之所想。因此,只有建立常態(tài)化的機制,才能解決百姓的后顧之憂;只有為群眾送去幫扶的政策,送致富的路子,才能讓他們有“造血”功能。所以,送溫暖,送的不僅是“魚”,更應是“漁”。